盈江县商务局主要职责
2006-03-13 09:50  文章来源:盈江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德政复〔2005〕37号)文件精神,撤销盈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盈江县商务局。盈江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内外贸易、口岸与经济合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并加挂盈江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将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原县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内贸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和对外经济协调的职能,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职能交由县商务局承担。
  (二)划出的职能
  将制定盈江县外商投资的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的职能划入县招商引资局。
  二、主要职责
  ㈠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建设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建设工作部署;负责拟定盈江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盈江县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县年度进出口计划和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㈢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体系;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㈣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盈江县对外贸易、边境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在县政府的授权下,参与有关东盟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活动,负责与我国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参处有关业务的联系工作,组织盈江县同有关国际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
  ㈤负责盈江县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国外对盈江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㈥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㈦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㈧负责制定盈江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审批全县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接洽工作。
  ㈨负责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口岸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㈩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及盈江县商会和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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